广大机动车驾驶人:
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,我大队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有关规定,经双城区人民政府批准,对城区如下路段新增设了电子监控系统:
1、新兴路与通达路“T”型路口;
2、粮库路与承旭北路“T”型路口;
3、腾达大街与东环城北路交叉口;
4、发达路与凤凰路交叉口;
5、堡旭大道路公安局门前。
上述路段于2015年11月5日起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、违反禁令、禁止、警告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。同时,在双周路51公里+200米处、102国道1251公里+400米处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。
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守法行车,注意安全,我大队将采取电视、互联网、电话、邮寄、广告、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。有更换电话号码的驾驶人及车主,请及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,以便及时为您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